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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1月09日 09:28  点击:[]

文科各院(所)及有关单位:

2025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内容见申报通知(通知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9269ce9801943a303e6d019b)。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管理系统于2025年2月6日9时至2月16日17时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和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人员。

2.申报资格要求: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②重大项目首席专家(限1人)须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对申报者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作限制;青年项目申报者男性须在35岁及以下外、女性须在40岁及以下,其他项目均不对申报者年龄作限制;

③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本批次申报中,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④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首席专家申报;

⑤不得以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相近题目申报;

⑥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3.经费要求及完成时间:

①本批次专项拟立项60项。其中,重大项目10项、资助强度20万元,重点项目20项、资助强度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30项、资助强度5万元;

②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

4.网上申报要求:

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线上申报务必要以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的《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专项申请书》为准。具体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1。

5.报送纸质材料要求:

①因申报时间在寒假放假期间,我校集中提交《申请书》纸质版材料的时间为2月18日,其余时间不再受理。要求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一致。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填写上传申请书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

②《申请书》电子版可先联系社科处老师审核,确认无误后再在系统内提交;

③《2025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48187824@qq.com,无需提交纸质版。

三、备注

1.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2.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咨询;

3.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申报相应类型项目,经评审未予立项的,不转立为其他类型项目;

5.《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共设立35个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聚焦选题内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2万字。

联系人:王诗蕴

联系电话:028-85401826

QQ号:248187824

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207办公室

社科处

2025年1月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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