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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于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15日 17:10  点击:[]

文科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5】49号)(附件1)文件的精神,以及《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推荐须知》(川社科联函【2025】1号)(附件2)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申报受理和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次评奖成果申报均以申报人所在的行政单位(院、系,及其他文科相关单位)为责任单位进行申报,每位申报老师作为申报成果的负责人或参与人只能进行一次申报,不得多渠道、多身份进行申报,学校社科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本次评奖成果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开展。学校将在老师们自主申报和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核、评审推荐、校内公示。待确定推荐名单后,社科处将组织入选成果的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5)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和网络填报。

本次评奖申报采取限额申报,除学校推荐名额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成果,可报送社科处,由学校向省评奖办申请审核认定,经省评奖办同意后,与其他推荐成果一并报送评审、公示、推荐,不占我校指标:

1.公开出版的入选国家、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成果;

2.公开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重大项目的结题成果;

3.获得中央政治局常委肯定的成果;

4.被全国社科工作办《成果要报》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成果专报》采用,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的成果。

二、评奖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1.正式出版的专著 (含专题论文集)、译著、古籍整理成果、工具书、学术通俗读物(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

2.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以第一次发表时间为准);

3.未公开出版或发表,但被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采纳应用,或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研究报告(以采纳应用或批示时间为准,并出具证明材料)。

4.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成果,其内容偏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以申报参评。

不属于评奖范围的成果以四川省社科联文件为准(附件2)。

三、申报要求

符合评选范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其中,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不管是作为负责人还是参与人,每人限报1项。合作成果限定申报人数,申报人数(包括负责人)不超过8人,按贡献大小确定排序。

四、申报程序

1.各院(系)在充分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各单位成果负责人准备相关评奖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于2025年9月22日(周一)前提交社科处2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skc@scu.edu.cn)。纸质材料包括:各院(系)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5)、《申报评审表》5份(附件3)、申报成果2份、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形式的成果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5份、佐证材料1份。

2.对于申请不占学校指标的申报材料,学校将在评审推荐前向省评奖办申报审核,并及时反馈申报人审批结果。

3.学校将在完成材料资格审核、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的推荐评审环节完成后,组织入选推荐名单的申报负责人在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完成注册、申报和提交。

五、备注

1.相关评奖人、评奖成果和评奖程序的具体要求,请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附件1)和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件(附件2)为准;

2.申报成果如涉及国家秘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由各院(系)教授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做好把关,确系可以推荐申报的成果,应加强成果内容的保密管理;

3.相关申报材料及评奖成果,请申报人自行备份,一经推荐一概不予退还;

4.未尽事宜,请申报人与本单位科研秘书老师或社科处项目与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刘孝利、王诗蕴

联系电话:85401826


附件:

1.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社科联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3.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评审表

4.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学科分类目录

5.四川大学“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各院(系)申报、审核汇总表


                                    社科处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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