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社科研究项目结题要求
一、受国家资助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在正式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作为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评奖的条件之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必须先鉴定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正式出版。
二、受教育部资助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出版或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出版的论文、专著等科研成果,均应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基金资助”字样。英译写法统一为“Trans-Century Training Programme Foundation
for the Talents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by the State Education
Commission”。
四、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获得者,在发表论著或成果鉴定时,必须标注“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英文翻译为“Supported by the Excellent Young
Teachers Program of MOE, P.R.C., ”缩写为“EYTP”。)字样。
五、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资助项目获得者,发表论文以及成果鉴定时,必须标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Teaching and
Research Award Program for Outstanding Young Teachers in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of MOE, P.R.C., 英文缩写为“TRAPOYT”)字样。
六、获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者,在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时应注明“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字样。英文标注为“The Project Sponsored by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Foundation for the Returned Overseas Chinese Scholars,
State Education Ministry. ”缩写为“The
Project-sponsored by SRF for ROCS,SEM”。
七、受四川省资助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在出版或向有关单位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并在前言或后记中注明参加鉴定的专家名单(内容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凡未按要求注明的最终成果,不予认可。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必须先鉴定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正式出版。
受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基金资助的项目取得的成果在发表时,应加注“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基金资助”的标注。
八、受“北美基金”或“中流基金”资助的课题,成果出版发表时,应在扉页或后记上标明“北美基督教联合董事会亚洲高教基金资助课题”、“中流与喜马拉雅研究发展基金会资助”或在论文注文中注明。
研究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及时到社科处办理结题手续并如实填写“社科研究项目结题书”,最终成果经3---5位以上同行专家(校外专家应占2/3--3/5,并由校外专家担任鉴定负责人)书面鉴定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由省规划办组织鉴定),连同“结题书”、“最终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专著3-8 部 或书稿1-5部(套)报社科处审核。
社科处负责对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结题书”和“专家鉴定书”进行审核,签署意见。“鉴定书”、“结题书”、“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结题。
国家社科项目结项材料应包括:3份《结项审批书》(含1份原件,登录财务处网站打印经费清单粘贴到“经费明细”栏);5-6套最终成果打印稿(专著待正式出版后补送11套);最终成果简介4份;《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电子版。
省社科项目结项材料应包括:3份《结项审批书》(含1份原件);2套《通讯鉴定表》(含1套原件)或免于鉴定的证明材料(仅青年项目);6套最终成果打印稿(专著待正式出版后补送8套);最终成果简介4份;《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电子版。
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应包括:2份《结项审批书》(含1份原件);6套最终成果;《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电子版。教育部社科重大项目结项材料按相应特殊规定办理。
其它社科项目结项材料应包括:1份《结项审批书》原件;1套最终成果;《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电子版。
国家项目结题时,请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网址: http://www.npopss-cn.gov.cn/index.html)查询有关结题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意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85401826 地点:望江校区行政一大楼330室 。
社 科 处
2010.2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