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和校内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1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社科处进行反映,并提供翔实可资调查取证的材料。提出异议者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处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者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85405147,13880668323;邮箱:skch@scu.edu.cn
社 科 处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