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社科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30日 16:18  点击:[]

文科各院、系(所)及有关单位: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内容见申报通知(http://www.nopss.gov.cn/n1/2025/1226/c431028-40633279.html)。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网络申报系统于2026年2月6日零时至1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②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③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2.报送材料要求:

①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②1月21日前,请各单位统一将初步选题及团队(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248187824@qq.com;

③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投标人务必于2月10日17时前在申报系统内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书》1份至社科处。

三、备注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选题(附件2)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5年12月制)(附件1)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研究问题、总体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字数不得超过《投标书》限定要求。

2.投标人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课题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3.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4.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要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课题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5.投标人须提交2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咨询。

联系人:刘孝利、王诗蕴;

联系电话:85401826;

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207办公室。

社科处

2025年12月3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