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内容见申报通知(http://www.nopss.gov.cn/n1/2026/0708/c431030-40756095.html)。现将我校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申报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一、申报限额要求
1.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
3.承担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结项优秀的负责人,在申报新项目时不受申报指标限制(涉及此类不限指标的申请人,请于7月15日前填写《上一项目优秀结项申报人统计表(附件1)》并发送社科处邮箱:skc@scu.edu.cn)。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3.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81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
三、申报资格限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2.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①申请书8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8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①申请书8份;②学术著作6套;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电子版需包含上述所有材料,以及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scu.edu.cn),邮件标题标注“申请人+工作单位+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五、备注:
1.请各位申报老师在《申请书》中“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2.“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3.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老师,由所在学院核实其优秀博士论文等级证明材料,签署意见,并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盖章。
未尽事宜请到社科处咨询。联系人:刘孝利、王诗蕴;电话:85401826;地址:行政207#。
社科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