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文化部有关通知精神,为推进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确保艺术科研项目评审和鉴定质量,文化科技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研究(含曲艺、木偶、皮影),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艺术文化综合研究8个学科范围;
(三)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少数具有突出业绩的中青年专家也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政府部门人员行政职务为正处级及以上;
(四)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六)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二、报送要求
文化部相关的原通知及“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工具包”可在文化部网站查看并下载,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文化资讯——部内司局---文化科技司。
“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工具包”内包含说明文件和教程,供参考。
“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采集工具”中所属系统应选择“文化系统外”选项。
三、报送时间及格式
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于2017年4月7日之前将通过“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专家信息EXCEL表以“学院名称”的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scu.edu.cn。请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是开展项目评审、鉴定、咨询工作的重要依据,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推荐单位范围与推荐专家条件严格审核遴选,确保按时优质报送推荐材料。
联系人:杨老师 龙老师 联系电话:85461208 85401826
四川大学社科处
2017年4月1日
附件一: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工具使用说明
附件三: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采集工具(申报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