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十一届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奖的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
2、 申报评审应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报送《四川省教育厅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3)。
3、 《申报评审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统一按A4纸打印,按《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著作类成果一式3份;论文类成果原则至少1份原件,无原件须由出具证明;研究报告类成果须与成果采纳证明一起报送。
4、 《申报评审表表》、《申报项目清单》及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请交至社科处2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_f@scu.edu.cn
5、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2015年9月8日申报截止。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交至社科处210室。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6、 联系人:杨帆 社科处210室
7、 联系电话:13880227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