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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2013年度项目的通知

2012年11月15日 00:00 root 点击:[]

文科各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大科技[2010]5号),经研究,学校将启动2013年度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201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强调说明如下:
       一、项目类型:本次申报的项目分为“学科前沿与交叉创新研究项目”、“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后期资助研究项目”、“青年学术人才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六大类。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报人应当是本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2、申报人年龄要求:“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申请者必须是50岁以下,“青年学术人才项目”申请者必须是45岁以下,“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40岁以下,其它类别的项目则要求能够在到达退休年龄之前,确保完成项目任务。
       3、对于“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学科前沿与交叉创新研究项目”中的重大项目,鼓励校内科研机构联合申报。
       4、申请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校级等社科研究项目重复。
       5、项目负责人学术道德良好,无不良科研行为记录。
       6、每人同期只能申报1项科研专项项目,不得重复或交叉申报。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科研专项数(含负责主持的专项数)不得超过2项。
       7、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负责人;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人文社科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8、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负责人如已达到结题要求,请尽快到社科处办理结题手续,然后才能参与本次申请。
       (二)具体要求见申请指南(附件)
       三、申请书的受理要求
       1、申请书填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申请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见附件)。
       2、申请书规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成册,交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
       3、申请人除填写项目申请书外,均需填写《科研经费校内开支预算报告表》。
       4、申请“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人才基金”项目,还需填写《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人才基本情况登记表》;
       5、项目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报送地点:纸质材料交学校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liuxiaojuan@scu.edu.cn)。
       7、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2月14日止。集中交表时间为:12月11日至14日。
       联系人:刘小娟 85405147

四川大学社科处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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