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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2012年度项目的通知

2012年02月15日 00:00 root 点击:[]

文科各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大科技[2010]5号),经研究,学校将启动2012年度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201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强调说明如下:

一、项目类型:本次申报的项目分为学科前沿与交叉创新研究项目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后期资助研究项目青年学术人才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五大类。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报人应当是本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2、申报人年龄要求: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申请者必须是50岁以下(1961313日后出生)青年学术人才项目申请者必须是45岁以下(1966313日后出生),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40岁以下(1971313日后出生),其它类别的项目则要求能够在到达退休年龄之前,确保完成项目任务。

3、本次后期资助研究项目申报中不包括“出版基金项目”;对于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学科前沿与交叉创新研究项目中的重大项目,鼓励校内科研机构联合申报。

4、申请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校级等社科研究项目重复,亦不得与已申请的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内容重复。

5、项目负责人学术道德良好,无不良科研行为记录。

6、每人同期只能申报1项科研专项项目,不得重复或交叉申报。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科研专项数(含负责主持的专项数)不得超过2项。

7、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    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负责人;

2)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人文社科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8、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负责人如已达到结题要求,请尽快到社科处办理结题手续,然后才能参与本次申请。

(二)具体要求见申请指南(附件)

三、申请书的受理要求

1、申请书填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申请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见附件)。

2、申请书规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成册,交一式4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

3、项目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报送地点:纸质材料交学校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iuxiaojuan@scu.edu.cn)。

5、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2313日止。集中交表时间为:201239日至1317时整。

联系人:刘小娟 85405147

 

四川大学社科处

20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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