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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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1日 00:00 root 点击:[]
文科各院、所、有关单位: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转发给各单位,请通知老师们(特别是承担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认真贯彻执行。
社科处
2013、5、21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上一条:关于“中联部《关于开展“中国特色民间外交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的通知》”的征文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3年度举办四川省第六届中青年专家学术大会及论文征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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