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国家民委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须是2020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须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以少数民族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人数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以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附件1)上所填“调研报告作者”为准,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申报单位。
1.四川大学为申报组织单位,限额15项,国家民委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须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给出鉴定意见,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须对调研报告的政治方向、原创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此次评选条件等方面给出鉴定意见;
三、申报材料规范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两个部分:《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
2.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3)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申报个人须创建1个文件夹,命名规范为“编号+调研报告主标题”(例:“01+关于XX的调研报告”),文件夹须包含:附件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0年度)”,附件2及调研报告正文。“附件2”的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涉密材料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送,不按要求寄送造成失泄密的,由申报人承担责任。
(二)以上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09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0年度)
附件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0年度)
附件3: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联系人:文萍
电 话:85403377
邮 箱:24214383@qq.com
社 科 处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