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院(所)及有关单位:
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内容见申报通知(通知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9668616018a25e3d60500fa)。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管理系统于2023年9月1日9时至9月5日17时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①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省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②申请人须为正式受聘于省内高等学校、党校、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
③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④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⑤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
⑥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项后期资助项目。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①译著、论文及论文集、教材、软件、音像电子制品、自然科学普及读物等形式成果;
②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或虽满3年但未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增删、修改内容篇幅未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③成果与申请人申报的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期成果相同或相近的;
④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研究成果;
⑤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⑥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3.经费要求及完成时间:
①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5万元。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经评审可立为一般项目;
②后期资助项目完成时限为1-2年,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三、申报办法
1.线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初级审核单位务必选择四川大学。线上申报要以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为准。
2.提交材料。我校申报截至时间为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要求先带1份《申请书》到社科处接受审核,确认无误后再盖章并复印装订,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②书稿5份,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③成果概要5份,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④成果查重报告1份;
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
上述材料中,申请书电子版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其他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248187824@qq.com。
四、备注
1.请各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四、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申请书填报成果与申请人申报的2023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预期成果不存在相同或相近;本单位能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2.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
3.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最终成果须由省社科工作办组织鉴定后,合格者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咨询。
联系人:刘孝利、王诗蕴;联系电话:85401826、85461208;工作地址:行政楼203#。
社科处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