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研究所及有关单位: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内容见申报通知(通知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4/0701/c431030-40268362.html)。现将我校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因申报截止时间在暑假内,8月5日为纸质版材料集中提交时间。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各一份交社科处,经专人审核无误后再复印盖章。
二、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①申请书8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5);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8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①申请书8份;②学术著作6套;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电子版需包含上述所有材料,以及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社科处邮箱(248187824@qq.com),邮件标题标注“申请人+工作单位+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无需刻成光盘。
三、注意事项:
1.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2.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四、备注:
请各位申报老师在《申请书》中“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未尽事宜请到社科处咨询。联系人:刘孝利、姜莉、王诗蕴;电话:85401826、85461208;地址:行政207#。
社科处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