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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4年10月12日 11:28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华民族历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决定开展“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与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一致(详细信息可见《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二、本次申报,我校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

    三、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我校申报数不得超过10项。由社科处审核材料,并组织统一报送材料。

    四、此次专项研究时间为6个月,自中标课题发布立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五、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课题参考方向(附件1)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课题汇总一览》(附件4)。3个文件的电子版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1041978020@qq.com,《申请表》和《活页》纸质版提交到望江校区行政楼207办公室。

  2. 《申请表》第五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按照表格说明直接填写。

    社科处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0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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