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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11日 09:12  点击:[]

校内各二级单位、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结合近期学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强化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减少潜在风险,提高使用效益,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坚持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严肃查处、强化问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建章立制,促进学校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科研院、社科处、财务处、审计处、纪委办、教工部、巡视办组成的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科研院和社科处,负责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2.各学院(中心、系、所、国重室,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本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三、自查范围与方式

1.检查范围:2020年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收支业务的所有科研项目;重点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2.检查方式:采取各二级单位及科研项目负责人全面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科研项目负责人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二级单位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复查,并同时梳理本单位在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不足之处,形成总结报告。学校工作专班将对部分科研项目进行抽查。

四、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

1.各二级单位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11月10日前,报学校工作专班备案。

2.各二级单位组织召开本单位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将此项工作的意义和具体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科研课题组和科研工作人员。

(二)二级单位自查

1.各二级单位组织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流程:登录个人账户进入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点击“项目管理”栏目,查询项目经费开支情况,对照《四川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表(负责人填报)》自查问题清单(附件1),对每个项目进行逐项核实和自查,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查表。

2.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包括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附件3)。

3.各二级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四川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表(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四川大学科研经费自查汇总表(二级单位填写)》(附件2)、《四川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表(二级单位填报)》(附件3)电子及纸质材料报送至学校工作专班。

(三)学校抽查

学校工作专班将结合今年上级有关部门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项目管理运行情况、科研经费使用常见风险点等,对部分科研项目进行抽查。

(四)落实整改

学校工作专班将分析、汇总各二级单位自查问题情况,结合上级有关部门专项检查整改要求,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各二级单位应按学校反馈的整改意见,及时完成整改任务并填报《四川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二级单位填报)》(附件4),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本通知所述“科研项目”是指学校财务信息门户“项目管理”栏目中所录入的科研项目。

2.同时涉及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类项目的学院,按学院归口管理部门提交资料。

3.对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上报、认真说明情况并积极主动整改的,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视情节从轻或者免于处理,在以后的检查中,未发现新问题的,不再作重复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或自查自纠后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从重严肃查处。

六、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行政楼345办公室,简崇书,028-85468399,邮箱jcsjane@sc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处:行政楼207办公室,王炬,028-85461208,邮箱:wangju@scu.edu.cn。

财务处:行政楼234办公室,易聆钰,028-85401205,邮箱:yilingyu@scu.edu.cn。

附件:

1.四川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表(项目负责人填写)

2.四川大学科研经费自查汇总表(二级单位填写)

3.四川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表(二级单位填报)

4.四川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二级单位填报)

社科处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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