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近期,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三项四川省社科基金专项项目的申报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见申报通知:《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scskl.cn/#/detail/2c9980829e5ea241019e73d38a050094)《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人才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scskl.cn/#/detail/2c9980829e5ea241019e73db52a10098)《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scskl.cn/#/detail/2c9980829e5ea241019e73dd97d0009d)。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平台
本年度四川省社科基金“学术通俗读物项目”“青年人才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项目申报系统为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该系统将于2026年6月16日9:00至6月18日17:00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二、申报安排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先进行线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线下报送申报材料:
(一)线上报送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00至6月18日17:00,一旦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线下材料我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6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位申报人按照申报公告要求,于2026年6月18日17:00前完成系统申报,6月22日前提交申报书(六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至各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老师集中报送至行政楼207社科处办公室办理盖章手续。
三、项目要求
(一)学术通俗读物
面向全省范围内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研究机构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和省内出版社组织申报,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尚未正式出版、以图书形式呈现的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以及交叉学科研究成果。
2.反映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问题和最新成果,坚持学术性和普及性相结合,面向具有一定社科知识基础的读者群体,语言通俗易懂,形式图文并茂。
3.鼓励以四川历史人文研究为主题的图书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得申报,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须予以说明。
4.申报图书应为中文,字数在20万字左右,书稿完成度不少于80%,且已签订出版合同。
5.出版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出版资质的单位,并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编辑出版的条件和能力,近3年来无违规处罚记录。出版单位和作者共同承担主体责任。
6.优先支持独著。如合著,合著者不得超过1人。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提倡“大家写小书”,第一作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
7.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为作者编写图书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青年人才项目
面向全省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研究机构的社科青年人才组织申报,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6年6月17日后出生),获得省级(含)以上各类人才荣誉称号。
2.采取项目制,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者须以具体项目进行申报,申报选题应聚焦相关学科领域基本理论问题、学科前沿问题或重大现实问题,体现学理性、原创性、前瞻性。
3.预期成果应在相关学科领域或相关问题研究方面具有创新性,具有重大理论或实践价值,对学术发展或解决实践问题有突破性贡献。
4.在研的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26年6月17日前未结项,以结项证书或结项公布时间为准)。
5.不得以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相近题目申报。
6.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7.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8.不受理涉密项目申请。
(三)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省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人须为正式受聘于省内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尚未正式出版、以图书形式呈现的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研究成果以及工具书、资料汇编。
5.申报成果应为中文,完成度不少于80%。结项成果应为正式出版物。
6.优先支持独著。如合著,合著者不得超过1人。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第一作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5周岁及以上申请人应具有本科学历。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译著、论文及论文集、教材、软件、音像电子制品、普及读物等形式成果;
(2)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或虽满3年但未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
(3)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研究成果;
(4)已出版图书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图书内容基本相同;
(5)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咨询。
联系人:刘孝利、王诗蕴;
联系电话:85401826;
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207办公室。
社科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