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机构深入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更好地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新时代的民族工作建言献策,服务党和政府决策,国家民委现开展2017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此次评选,拟评出一等奖10篇左右,二等奖20篇左右,三等奖40篇左右,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发放奖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或推荐单位
四川大学作为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统一组织申报。
二、具体要求
(一)对申报人的具体要求
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1)及下列要求提交参评调研报告正文和相关证明材料:
1.参评的调研报告须是本年度内完成的调研成果,工作总结和学术论文不列入参评范围;
2.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
3.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
4.正文左上角须注明“2017年度调研报告”字样;
5.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调研报告或申报材料,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6.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
7.已有实际应用的,可提供证明材料;
8.涉密报告须按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二)对申报单位(部门)的具体要求
1.按要求填写《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
2.出具本单位(部门)意见并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
(三)对推荐单位的具体要求
1.按要求填写《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推荐一览表》(附件3)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学校推荐数量不超过15篇。
三、其他事项
(一)对涉密调研报告的报送要求
涉密调研报告需按保密规定要求寄送。
(二)对不涉密纸质版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1.使用A4纸统一打印,一式1份,正文单独装订,不加封皮;
2.每份材料包含:调研报告正文、附件2申报表(盖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推荐单位需使用中国邮政EMS统一寄送。同一推荐单位有2份以上参评的,不接受个人单独寄送。
(三)对不涉密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每篇调研报告需建一个以“报告题目”为标题的独立文件夹,内含报告正文、附件2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kc@scu.edu.cn
本次评选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8日,以纸质版盖章材料的邮政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萍
联系电话:85469979
四川大学社科处
2017.11.28.
附件: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