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科各相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申报成果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分为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十二届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规定。
二、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包括:《评审申报表》(附件2)、《评审申报项目清单》(附件3)、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评审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统一按A4纸打印,按《评审申报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0份。
《评审申报项目清单》单独一式1份。
其中,著作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原则至少1份原件,无原件须由学校出具证明)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评审申报表》后统一装订成册。
研究报告类成果,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评审申报表》后统一装订成册。
3.我校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9月4-6日。请申报人于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210室,并将《评审申报表》及《评审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发送至yang_f@scu.edu.cn,电子版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人姓名+学院+教育厅评奖”。
三、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
社科处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13880227898
2017年5月16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十二届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评审申报表
附件3:四川省教育厅评审申报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