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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2022年10月13日 17:02  点击:[]

文科各学院、所、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四川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申报受理和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受理要求

本次评奖四川省社科联实行个人网上申报,申报时间:10月24日09:00——11月16日17:00。网上申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网址(http://221.236.28.125/或四川省社科联官网首页右侧点击进入)。我校老师可通过本人所在省级学会或四川大学社科联作为初评单位申报参评成果(初评单位选定后,不得多渠道申报);登录“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后,点击系统主页面“申请人使用手册”,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往届已注册的申报人直接用原来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密码遗忘可使用找回密码功能,账号、密码均遗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北京易普拉格公司),填写《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线上提交相关初评单位(本人所在省级学会或四川大学社科联)审核并打印《申报评审表》,扫描上传佐证材料(每项成果务必上传佐证材料,未上传的省办一律审核不通过)。

省评奖办2022年11月16日17:00申报截止,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任何情况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和修改

二、评奖范围

以下成果可参加本次社科评奖: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的专著(含个人的专题论文集)、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被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或直接吸收进省、部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5/或四川省社科联官网首页右侧点击进入),在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查看“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和申报,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忘记账号密码见常见问题解答或联系400-800-1636。

2.下载《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照《申报评审表》“填写步骤”提示点击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在“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上传并打印。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提示。

3.扫描上传佐证材料。所有申报成果必须上传以下材料之一,作为申报资格的佐证:(1)公开发表的(含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上传该成果的刊物目录页;(2)公开出版的上传出版物封面及出版信息扉页;(3)未曾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上传省、部级及其以上采用证明,或项目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及其他社会影响材料等,请全部扫描到一个文件(含佐证材料目录)后上传。

4、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正确理解《评奖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申报人务必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初评单位,不符合规定的申报初评单位可以拒绝受理。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2)《评奖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不属参评范围的成果不予受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不能申报。

(3)参评成果的学科分类

申报人务必根据成果的实际内容慎重选择学科分类,交叉学科按就近原则填写,申报截止后学科分类不得调整。翻译类、科普读物以及确无法归属某一学科的成果,可选择“综合类”作为所属学科,其他成果均不得选择“综合类”。学科评审组专家是按照学科组构成学科在省社科评奖专家库遴选,如因学科分类问题,学科评审组不予评审或推荐,后果申报人自负。

(4)个人申报限额问题

本次评奖不管是作为申报人还是参与人,每个人最多申报或参与2项个人成果。其中,个人独立完成成果限报1项,第2项只能是合作完成成果。个人申报或参与达到2项,系统自动锁定,第三次出现该人的申报评审表系统拒绝上传。有多项成果申报或参与申报的,请慎重选择,申报人务必向参与人本人告知此情况,征得参与人本人同意后再行申报。

(5)负责人与参与人

负责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系列论文参与完成二分之一以上,且部分论文是第一作者;专著的主编或著者;研究报告的第一完成人;课题结项证书上的负责人。

参与人:必须是论文或系列论文的署名作者;专著封面的主编或著者,执笔人,前言后记明确参与写作的人员;研究报告的署名作者;课题结项证书上的参与人。

多人合作成果,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其他成员签字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6)集体成果

集体成果不出现任何个人署名。以集体或单位名义申报的成果,须在《申报评审表》填写集体申报说明,以集体名义申报如课题组须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以单位名义申报须经单位领导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集体成果一经申报不予变动,获奖后省评奖办不提供任何个人获奖证明。

(7)《申报评审表》的所有内容请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截止后不能作任何修改,纸质《申报评审表》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内容完全一致,内容不一致的参评成果不予受理。申报人务必在《申报评审表》“申报人的承诺”处签章。

(8)请及时申报并按通知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到初评单位,未按时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申报期间均可在系统提交申报或修改重传,申报截止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或修改。请申报人尽量提前提交,以免在最后截止时间因网络或技术问题导致提交不成功,不能参评。

(9)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材料,不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本人。

系统开放前,申报人可下载《申报评审表》(见系统首页“通知公告”)先行填写,系统开放后按要求上传即可。

(二)报送初评材料

初评审核:评奖系统11月16日17:00截止申报,初评单位是所在省级学会的申报人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学会。以四川大学社科联为初评单位的申报人请于11月18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本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处,之后由学院于11月21前统一报送至学校社科处:

(1)申报成果一式三份,至少有2份原件,其余可复印;

(2)申报者经“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需本人签章;

(3)已上传“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份。

通过四川大学社科联申报的材料纸质版请各单位汇总到科研秘书老师处,各单位于11月21前将申报材料单位汇总表纸质版(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四川大学社科处(望江校区行政楼207社科处会议室),申报材料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kc@sc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请随时关注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省评奖办将及时发布评奖有关信息。现已同步发布了《评奖实施细则》和本次评奖申报、初评通知,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后进行申报和初评。

如有不明之事,申报人请与本单位科研秘书老师或社科处规划科联系。申报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按“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提示操作,不能解决的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北京易普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王老师龙老师

联系电话:85461208 85401826

                                                                                            四川大学社科处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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