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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2014年度项目的通知

2014年01月20日 00:00 root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大科技[2010]5号),经研究,学校将启动2014年度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201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强调说明如下:

一、项目类型:本次申报的项目分为学科前沿与交叉创新研究项目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后期资助研究项目青年学术人才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区域与国别研究项目”七大类。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报人应当是本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2、申报人年龄要求: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申请者必须是50岁以下;青年学术人才项目申请者必须是45岁以下;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40岁以下,其它类别的项目则要求能够在到达退休年龄之前,确保完成项目任务。

3、对于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学科前沿与交叉创新研究项目中的重大项目,鼓励校内科研机构联合申报。

4、申请题目和内容不得与申报者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校级等社科研究项目重复。

5、申请题目不能与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重复。

6、项目负责人学术道德良好,无不良科研行为记录。

7、每人同期只能申报1项科研专项项目,不得重复或交叉申报。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科研专项数(含负责主持的专项数)不得超过2项。

8、申报出版基金项目,其成果将由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

    9、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负责人;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人文社科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3)博士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且未作较大修改的,不得申报出版基金项目。

4)已获学校科研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项的教师不得再申报本次“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10、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负责人如已达到结题要求,请尽快到社科处办理结题手续,然后才能参与本次申请。

(二)具体要求见申请指南(附件)

三、申请书的受理要求

    1、申请书填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申请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见附件)。

2、申请书规格:一律用A4纸打印并左侧装订成册,交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

3、申请“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人才基金”项目,还需填写《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人才基本情况登记表》;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供书稿3份;

5、项目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须先登录社科处网上的“新社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再将申报书纸质版交各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将材料报交至社科处。

7、报送地点:纸质材料交社科处210室。

    8、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27日止。集中交表时间为:224日至27日。

联系人:刘小娟 85405147

 

四川大学社科处

20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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