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大科技[2010]5号),经研究,学校将启动2014年度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201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强调说明如下:
一、项目类型:本次申报的项目分为“学科前沿与交叉创新研究项目”、“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后期资助研究项目”、“青年学术人才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区域与国别研究项目”七大类。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报人应当是本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2、申报人年龄要求:“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申请者必须是50岁以下;“青年学术人才项目”申请者必须是45岁以下;“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40岁以下,其它类别的项目则要求能够在到达退休年龄之前,确保完成项目任务。
3、对于“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学科前沿与交叉创新研究项目”中的重大项目,鼓励校内科研机构联合申报。
4、申请题目和内容不得与申报者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校级等社科研究项目重复。
5、申请题目不能与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重复。
6、项目负责人学术道德良好,无不良科研行为记录。
7、每人同期只能申报1项科研专项项目,不得重复或交叉申报。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科研专项数(含负责主持的专项数)不得超过2项。
8、申报出版基金项目,其成果将由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
9、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负责人;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人文社科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3)博士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且未作较大修改的,不得申报出版基金项目。
(4)已获学校科研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项的教师不得再申报本次“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10、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负责人如已达到结题要求,请尽快到社科处办理结题手续,然后才能参与本次申请。
(二)具体要求见申请指南(附件)
三、申请书的受理要求
1、申请书填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申请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见附件)。
2、申请书规格:一律用A4纸打印并左侧装订成册,交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
3、申请“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人才基金”项目,还需填写《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人才基本情况登记表》;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供书稿3份;
5、项目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须先登录社科处网上的“新社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再将申报书纸质版交各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将材料报交至社科处。
7、报送地点:纸质材料交社科处210室。
8、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月27日止。集中交表时间为:2月24日至27日。
联系人:刘小娟 85405147
四川大学社科处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