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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出版基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2011年10月14日 00:00 root 点击:[]

文科各学院(所)及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大科技[2010]5号),经研究,学校将启动2011年度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出版基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申请。

一、资助期限及金额

       出版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1年,资助经费一般为3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当是本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2、申报人年龄要求:能够在到达退休年龄之前,确保完成项目任务。
3、申报具体要求:出版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研究和出版。主要资助学术水平高、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的专著。
4、申请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校级等社科研究项目重复,亦不得与已申请的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内容重复。
5、申请人学术道德良好,无不良科研行为记录。
6、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负责人;
     (2)所主持的其他校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题者;
     (3)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人文社科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4)博士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且未作较大修改的。


三、申请书的受理要求


 1、申请书填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申请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见附件)。
 2、申请书规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成册,交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
 3、项目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报送地点:纸质材料交学校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
skc@scu.edu.cn)。
 5、截止日期:2011年10月20日。
 

联系人:刘小娟 8540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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