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彝族文化研究中心201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经彝族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通过及四川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即日起向全省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四川彝族研究中心课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联系四川实际,着力对省内外彝学研究领域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充分反映目前彝族文化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紧密联系实际,切合课题指南,具有学科前沿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者申报基础性研究,以使成果有较强的学术性和前瞻性;直接与本地区彝族文化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在推动民族地区文化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中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须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边远、民族地区的科研工作者有特色的研究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要求。
三、中心接受个人或单位自筹经费申报的课题,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
四、中心鼓励申报者带项目与经费进入本中心立项,本中心将给予适当经费补贴。
五、本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彝族文化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研究成果归属本中心。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证有据并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六、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计划指标。本中心所立项目与四川省教育厅研究项目同级别。各高校及有关单位对课题申请单位与个人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请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严格把关,依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七、省教育厅及省社科联社科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八、申报程序。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需原件1份,复印件4份,并附软盘或者电子文档)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彝族文化研究中心。同时一并交送主持人(乙方)签字后的一式二份协议书。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四川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彝族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彝族文化研究中心2011年项目指南》和《彝族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项目任务协议书》请在彝族文化研究中心(http://www.yicsc.cn)下载。
九、申报起止日期: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6月30日(纸质稿以邮戳为准)。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报书及软盘(或者电子文档)报送彝族文化研究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四川省西昌市海滨路24号西昌学院南校区彝族文化研究中心
邮编:615022。
电子版发至彝族文化研究中心邮箱:yicsc08@163.com。
联系电话:0834-3952213
联系人:罗边伍各(15282927818)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彝族文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