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贯彻落实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现将我校2008年度青年基金项目相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校级青年基金项目采取 “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的原则。
2、本年度青年基金设40项左右,每项经费资助金额为0.4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校级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编教师和研究人员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学术成就。
2、年龄40周岁以下(2008年9月1日前);职称讲师及讲师以下;学历硕士或者硕士以上。
3、课题论证充分,研究计划可行,经费预算合理,能够在二年内完成,并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CSSCI论文或1篇权威核心期刊论文或者1篇SSCI、A&HCI论文。
4、未完成校级以上纵向项目者,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请要求的我校教师或研究人员根据专业自拟研究课题,同时从社科处网站下载“四川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好后交社科处(申报书一式三份,并需交电子版)。
2、申请时间;2008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
3、社科处联系人:孔又专 电话;028—85401826
四川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08年9月17日
附件:四川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