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特设立“四川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校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四川大学在编人员
2、申报选题:可以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2)拟题申报,也可以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申报时间:2009年3月24日——4月3日
4、课题类别:此次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5、课题经费:重点项目人民币0.6万元,一般项目人民币0.4万元
6、研究期限:2009年4月——2009年8月
7、申报、评审程序:
(1)本年度“四川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校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采取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自由申报、学校专家差额评审的方式进行。各单位组织填写《四川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校级项目申请书》,并对课题申报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及签署具体推荐意见
(2)各申报者应在4月3日前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三份)报社科处
(3)社科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学校专家组评审。
(4)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社科处签发《四川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校级项目立项通知书》。
8、结题要求: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理论活动;(2)完成1—2万字的研究报告;(3)重点项目在一年内发表2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一般项目一年内发表1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4)项目成果发表时应在论文注文中注明受“四川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校级项目资助”字样;(5)研究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四川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校级项目结题书》,连同成果一套,交社科处审定后方可结题。项目结题后,凭票到社科处报销科研经费
此通知及申报表(见附件1),可在社科处网页中查询下载。如有不清楚事项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电话:028——85401826
电子文本发送邮箱:skc@scu.edu.cn
联系人:孔又专
四川大学党委宣传部
四川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09年3月23日
附件1
1:四川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校级项目申请书
附件2
2:四川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校级项目指南
(1)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与根本要求研究
(2)中国高等教育科学发展路径研究
(3)科学发展观与和谐校园建设研究
(4)国际金融危机下中国经济的科学发展研究
(5)以科学发展观推进高校管理现代化研究
(6)科学发展观与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
四川大学党委宣传部
四川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0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