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项目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科研项目 - 其它项目 - 正文

关于申报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09年度科研项目公告

2009年05月04日 00:00 root 点击:[]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09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已经本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即日发布,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统领,侧重对医事卫生法治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层次、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为促进我国医事卫生法治建设、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医药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项目设置与资助额度
    本次课题申报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项目应列三个以上的子课题,其中要求至少一个子课题负责人是跨单位的;资助项目3-5项,资助额度10000-30000元∕项;课题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结题要求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文章(一篇为CSSCI来源期刊);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资助课题”字样。
    (二)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术职务人员申报项目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资助项目6-10项,资助额度5000-8000元∕项;课题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结题要求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文章(一篇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资助课题”字样。
    (三)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该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39岁以下;采取研究中心经费资助(资助额度3000-5000元∕项,资助项目8-15项)和研究中心仅立项不资助(承担单位配套资助,项目数不限)两种方式;课题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结题要求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文章;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资助课题”字样。

三、课题设计
    本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方向(内容见附件1),是供申请者选题的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报者原则上应在本课题指南条目范围之内进行具体的课题设计;研究内容如不在本课题指南条目范围之内,但特别有新意、有价值的课题设计,经过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亦可考虑立项。

四、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计划指标。各高校及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已经承担了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且尚未完成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第一主研原则上只能最多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已获本中心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在本年度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课题申报者要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立项项目。
    (二)申请书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填写完整的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在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需附交电子文本(电子邮件发送)及详细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的电话、电子邮箱)报送本研究中心,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应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机构,依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方法》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下载
    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6月30日(以邮戳为准)。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公告、课题指南、申请书)请在泸州医学院网站首页(http://www.lzmc.edu.cn/)或泸州医学院科研处网站(http://secwww.lzmc.edu.cn/kyc/)下载。
    (四)答辩及中标
    重点项目经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还需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后,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中标项目负责人需同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经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中标项目负责人需同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
    (五)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30)3163635(0830)3165430(0830)2989688
    联系人:王海容
    2.E-mail:scyf071020@163.com
    3.邮寄地址:四川泸州泸州医学院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邮编:646000

附件1: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09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doc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2009年4月15日


附件1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09年度课题指南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律问题研究
2.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其法律保障研究
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4.城乡急救体系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5.初级卫生保健立法与实施研究
6.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7.医院感染控制制度研究
8.医药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9.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10.药品研制、临床试验与知识产权研究
11.药物滥用的防控与规范措施研究
12.我国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的健全
13.农民工医疗及伤残救助法律制度研究
二、医疗保障法律问题研究
14.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15.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16.新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17.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问题研究
18.医疗保险与医疗纠纷问题研究
19.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0.定点医院医保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1.弱势群体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研究
三、医事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研究
22.我国医药卫生法学的学科建设研究
23.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4.医事法学课程建设研究
25.医事法学的教学问题研究
四、公共卫生法律问题研究
2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与处理的法律制度建设研究
27.我国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8.我国食品安全卫生立法研究
29.学校卫生监督法律制度研究
30.药品安全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五、医疗侵权研究
31.患者的治疗权益保障研究
32.我国的医疗侵权立法研究
33.医学研究中试验人体的法律保护研究
34.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的法律规定研究
35.医患双方权益保障制度研究
36.患者知情同意权研究
37.医患矛盾预防机制研究
38.医疗纠纷非诉讼机制研究
六、中医药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39.中药民族药材的法律保护
40.中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41.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42.中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2009年4月1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