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奖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科研成果 - 申报评奖 - 正文

关于评选高校社科科研管理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12年11月14日 00:00 root 点击:[]

校内各单位:

    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将开展高校社科科研管理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围绕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和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进行深入研究所取得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

    高校社科科研管理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按照选拔优秀、兼顾鼓励的原则,设特等奖1-3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鼓励奖若干名。允许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成果形式

    1.公开发表的论文。

    2.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文集,文集应当有统一主题。

    3.研究报告。含决策咨询报告、重大文件起草等,应提交有关部门被采纳并获相关批复,或在一定范围内应用并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

    四、申报资格

    1.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2.申报科研成果完成时间为最近4年,具体为2009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已获国家部委级及以上奖励成果不再参评。

    3.对有弄虚作假、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成果,随时发现随时撤销,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

      A.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附在《申报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B.著作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连同著作封面、目录和版权页,附在《申报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成果全文2份(至少1份原件),在封面右上角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和申报人。

      C.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连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2份,在封面右上角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和申报人。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8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表》后。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liuxiaojuan@scu.edu.cn;纸质版交至行政楼社科处214办公室。

    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日。

 

    联系人:刘小娟

    电话:85405147


      四川大学社科处


      2012111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