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系)、所,及有关单位:
2024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以下简称《成果文库》)已于近日发布(见附件1),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网络申报系统于2024年4月1日至20日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请各位申报人于4月10日前先交《申请书》、《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各3份到社科处供初审。
2.4月19日前,申报人根据专家初审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在线填报并提交《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
3.4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于报送社科处:
①申请书一式3份;
②成果概要活页一式6份。成果书稿和《成果概要活页》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③成果书稿6套;
④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已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等级等关键信息;
⑤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等相应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⑥申报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备注:
1.请各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第四项“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同意承担申报成果的信誉保证”;第五项“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未尽事宜,请咨询社科处规划与成果科。
3.联系人:刘孝利、姜莉、王诗蕴;联系电话:85401826;办公地址:行政楼203#
社科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