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院(所)及有关单位:
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统计局研究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内容见申报通知(http://www.scskl.cn/#/detail/2c9980829e5ea241019e6373a3a0001d),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9:00到6月12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在“规划项目管理”中查看项目信息,并按规定要求填写提交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年6月12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6年6月12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2.经费要求及完成时间:
本次申报限项,本校限申报5项。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
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为充分发挥专项课题咨政建言的作用,经评审立项的课题,在研究期限内研究团队或个人应向省社科联《社科成果专报》至少提供1篇高质量对策建议作为结题要件之一。
3.网上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在2026年6月10日9:00到6月12日17:00登录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
4.报送纸质材料要求:
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下载后签字盖章(系统电子材料无需签字盖章),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3日。
三、备注
1.请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2.申请人须按《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统计现代化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461208
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207办公室
社科处
2026.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