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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于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社科赋能市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6年09月03日 16:17  点击:[]

文科各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着眼“地方所需,学者所能”,深入市(州)、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开展“社科赋能市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的通知》(川社联发〔2026〕5号)要求,启动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科赋能市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资助申报工作,具体内容见申报通知(http://www.scskl.cn/#/detail/2c9980829f3716db01a065774afb03fa),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系统于2026年9月28日9:00到9月30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在“规划项目管理”中查看项目信息,并按规定要求填写提交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熟悉省委省政府有关战略、政策,主持过应用性课题或有较丰富的组织实践调研的经验。

(二)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积极鼓励研究团队吸纳实务部门同志和青年学者。

(三)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在研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6年9月30日前)。

(五)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终止时间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撤项时间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

(六)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2.经费要求及完成时间: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本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包干制,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决策咨询报告。项目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1)发表在省级以上主要报刊理论版;(2)获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3)获项目选题对口市(州)、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对口的有关部门有效采纳运用。项目成果发表或报送时,须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科赋能市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资助成果”字样。

项目完成时间为10个月(从预立项之日起算)。

3.网上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在2026年928日9:00到930日17:00登录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

4.报送纸质材料要求:

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下载后签字盖章(系统电子材料无需签字盖章),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上午12:00

三、备注

1.请申请人在《申请书》中“五、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预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461208

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207办公室

社科处

2026.9.3

2.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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