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关于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布置事宜
文科各院、所、各有关单位: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国家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及要求:
1、课题申请论证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大力推动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要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上述指导思想,切实做好申报工作。
2、申报的项目要围绕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来确定选题,着力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着力研究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研究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研究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基础理论和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要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创新。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请到我办网站查询)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3万元、9万元、7.5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对申请的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哲学、政治学等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我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教育、艺术、军事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5、《课题指南》中各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只规定申报范围、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带※的课题,在不改变方向和范围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问题研究的需要自行拟定题目。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可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较基础理论研究的时限要求短一些。
7、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基层科研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8、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9、为保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申请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10、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要求是4千字。
1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须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5套。成果鉴定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和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或成果出版方面将优先考虑;成果鉴定不合格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
二、我校申报要求及步骤
1、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申报数据代码表等)可从社科处主页下载(网址:http://ssd.scu.edu )。 也可以到全国社科规划办查阅相关材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申请书》以社科处主页为准。
2、对各学院、所,有关单位申报组织工作的要求:
(1)开专门会议动员组织教师(特别是目前未承担国家课题的教授、副教授、博士)申报,认真传达我处所发通知精神。
(2)组织专人介绍指导教师正确填写相关表格和申报材料。
(3)组织专家对准备申报的课题进行预评审。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上述三项工作作为各单位科研考核指标
3、对各申请人的要求:
(1)各申请人在选题、论证时,务必到全国社科规划办和社科处网站查阅《2007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历年立项课题及相关材料及我处通知精神,尤其是国家历年有哪些立项课题。了解申报要领,避免重复选题,盲目论证。
(2)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计算机填表时不得改变原表格格式、字体和页面设置。
(3)填表前应认真阅读《申请书》中填表说明和数据表注意事项,按《申请书》填表说明,尤其注意代码表,工整打印《申请书》。
(4)代码、数据和文字在申请书各部分应一致。
(5)填写活页时一定要注意第3页的说明。
4、我校申报工作步骤:
由于时间紧迫,又遇假期,我校申报时间为:2006年12月8日至2007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时间及要求安排如下:
(1)2006年12月8日--2007年1月19日前,为各单位组织教师选题、填初表、交初表时间。在此期间要求各单位于2006年12月19日前将选题(标明《指南》内学科及序号)和申报人名单发E-mail: skc@scu.edu.cn 到社科处,以便社科处掌握申报情况(如选题在校内撞车,社科处将单独告知申请人,其余都可填初表)。1月19日前各单位统一将填好的《申请书》初表一份交社科处,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返回给申请人进一步修改论证。
(2)假期为申报人修订表时间。
(3)2007年2月26日前,申请人将修改打印好的《申请书》(包括一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一份到社科处盖章,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4)2007年2月26-28日,为申请人交正式表时间。要求交《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包括1份原件和6份件,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交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到社科处咨询。
联系人:龙慧拓
联系电话:85401826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330房间
附件:一、课题指南:
【 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
说明 下载
二、(右键单击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数据代码表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以上附件在社科处主页本通知中查阅(网址:http://ssd.scu.edu )。
社 科 处
200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