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所、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已于近日在发布。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四、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尤其要凸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规律,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服务。
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课题指南》指导今年各类课题的申报。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新的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要着眼于国际局势和新的时代特点,着眼于当代中国国情和四川省情,注重研究我国尤其是四川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课题。
三、《课题指南》所列选题,鼓励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申报,并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申报自选课题,根据自选课题的具体情况选择最终成果的申报形式,并在立项后一年半内完成。按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重点项目的资助金额在1~1.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资助金额在0.8~1万元左右。
四、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0年8月31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但确有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承担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或省社科规划项目。
五、省社科规划项目采用通讯初评与会议评审立项结合的办法。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鼓励科研单位联合党政机关和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协作攻关,提供配套课题经费。2009年度课题共设立150项,其中重点项目30项左右,一般项目75项左右,青年项目45项左右。经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报省社科联党组批准后立项。
六、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及《活页》等)请从社科处主页(http://ssd.scu.edu.cn/)下载。申请人请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七、其它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请严格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八、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内容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等,要进行认真审核。
九、项目评审补偿费(含微机录入费),每项 100元。由学校统一缴纳。
十、我校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09年8月2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要求8月26日前交一份申请书到社科处进行审查并盖章;8月28日前将《申请书》(含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包括1份原件和4份复印件,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及电子文本(可发至:skc@scu.edu.cn),交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到社科处咨询。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330房间。
联系人:龙慧拓 联系电话:85401826
社 科 处
2009、7、5
附件;
1、《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
2、《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及《活页》
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