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我校社科联已于近日成立,本次社科成果评奖可以通过学校申报,凡愿意申报四川省第十四次成果评奖的老师,请将申报表、成果原件各一份于5月28日前交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社科处
2010、5、21、
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0年开展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第十四次社科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四川省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通过社科优秀成果评奖,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评奖的范围
我省第十四次社科评奖成果申报的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可申报参评。
三、参评成果基本标准
凡申报参评社科成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评奖程序
本次评奖工作程序是:各初评机构(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受理申报;成果初评;专家学科组评审推荐;专家复审组综合复审;省评委会终审拟获奖项目;获奖成果公示;召开颁奖大会。
五、组织领导
四川省第十四次社科成果评奖工作,由省评委会组织领导。省评委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省评奖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
六、申报办法
为保证评奖工作的有序进行,省级单位及地处成都市的高校的作者,视成果内容向相关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市、州单位或地处市、州的高校及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作者,向所在市、州社科联申报;已成立社科联组织的高校的作者,向本校(院)社科联申报;个别特殊情况者,可通过省评奖办公室将申报材料转交相关初评机构。
申报的成果和《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论文类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一份。申报成果的作者要向申报单位缴纳申报费,用于组织初评活动。申报费的标准是:专著类100元、论文类80元。
各初评机构在受理成果申报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接受成果申报,按照标准收取申报费,对申报成果严格按《评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和进行初评。
七、评奖时间安排
4月上旬下发评奖通知及相关材料;4月15日至5月15日各单位组织动员申报,5月15日申报截止;5月20日前各初评机构向省评奖办报送申报成果汇总登记表及作者个人申报评审表,逾期不予受理;6月1日至20日,各初评机构完成初评工作,6月30日前将初评材料按要求报送省评奖办;7月1日至8月31日省评奖办组织专家学科组评审;9月1日至9月30日专家组复审;10月31日前召开省评委会审定获奖项目;11月获奖成果公示;12月召开颁奖大会。
八、本次评奖所需相关申报材料可在《四川社科在线》网站(www.sss.net.cn)直接下载,包括《评奖实施细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省评奖办不受理申报材料的索取。
由于本次评奖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评奖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如有不明之事请与省评奖办联系。
省社科评奖办地址:成都市大石西路科联街19号,省社科联办公楼二层。
邮编:610071
电话:(028)82973598 82827311
82973516 82973517
四川省社科评奖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附件二: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附件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修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