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青年教师在前沿学科、交叉学科等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学校设立了校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用于帮助和支持青年教师启动科研工作(见附件3《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川大校[2009]27号)。学校高度关注辅导员队伍建设,关心年轻辅导员的成长和发展。为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思政工作者的科研能力和业务素质,立足学科前沿,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科学化水平,特地在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中设立思政教师专项系列。现就启动2011年度“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思政教师专项项目”(简称“思政专项”,下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除本通知所列具体规定外,本“思政专项”的申报和管理办法参照《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
2.申报本“思政专项”须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沿,立足于解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急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体现思想性、理论性、实效性和实践性。
3.本基金资助额度为2万元。
4.本“思政专项”申请者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1970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应当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尚未取得高级职称;
(3)目前在岗的专职思政教师;
(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
(5)未承担过“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启动基金”资助项目。
5.申请者请认真填写《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和《申报书简表》(附件2)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各学院汇总后择优推荐,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于2011年3月10日前报送学生处教育科,电子文本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yswa7959@163.com。
6.“思政专项”立项之后,申请者满足以下结项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方可结项:
(1)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文章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并在其他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2篇(独立或第一作者);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相关学术著作1部(发表文章或出版专著须注明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字样);
(2)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到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纵向项目一项;
(3)以第一署名人提供的调研咨询报告被厅级及以上部门采纳,并有正式采纳证明。
7.材料报送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室学生处教育科,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5401214
附件1:“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思政教师专项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1年度“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思政教师专项项目”申报书简表
附件3:四川大学关于印发《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大学社科处、学生处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