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全娥
2012年03月21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科研评价体系涉及评价目的、评价标准、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工具、评价制度以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问题,是一个异常复杂的社会建制体系。这一点仅从评价主体就可体现出来,不同的评价者对同一科研成果很可能得到不同的评价结果。
评价主体的五种类型
对于评价主体,我曾在《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评价研究》一书中将其归纳为五类:书刊编辑、学界同行、科研管理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社会受众。
正式传播的科研成果需要面对的第一个评价主体就是书刊编辑。成果要接受大范围的评价首先要公开发表或出版,此时书刊编辑就成了第一道“把关人”。
再就是学界同行,他们从成果的形成到广泛传播、产生影响都在发挥作用,是应然的评价主体。在编辑采稿、专家审稿及论文引用过程中,同行专家在扮演评价者的角色;成果发表之后,专家在职称评定、成果评奖过程中,同样在发挥同行评议的作用。
此外还有大众同行,他们发挥的是学术阅读与引用的评价作用。这一评价主体不一定是学术权威,只要是对这个研究领域感兴趣的学者都可以参与评价。他们是实际意义的评价主体。只有这个评价主体成为评价的主流群体,学术评价才能回归本源。
随着国家对学术研究的重视与科研投入的不断增加,科研管理越来越重要。科研管理与评价需要看科研绩效,看评估科研的投入产出是否成比例,因此科研管理部门也成为科研评价主体。此时的评价指标选择涉及研究成果的各方面,包括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被引用情况、专家同行评议等。这些间接指标的数据采集是在学界同行评价之后的。
还有一个评价主体是第三方评价机构。他们的评价标准是中立的,评价方法是以文献计量为主的,评价过程是规范的。在这些优势下,他们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由于有些科研管理部门为了操作方便与降低成本,对第三方评价结果不加分析拿来就用,致使本来科学有效的客观评价信息背负了沉重的学术压力。对第三方评价结果的误会,直接放大了各类评价方法都难于避免的部分负面效应。如对SSCI及核心期刊的质疑,甚至将学术腐败等现象都归咎于第三方评价机构。
怎么选择评价方法?
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有区别。自然科学可以重复验证成果的科学性,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科学性评价则只能看研究过程是否科学、规范。原则上讲,如果研究过程是科学的,我们就可以暂定是科学成果。
成果的参考文献体现了作者的研究过程,是研究路径的反映。如果科研管理部门采用这类间接指标,就要假设成果的正式公开有严格的审稿程序。有些出现在研究过程中的问题,通过审稿专家的严格把关是可以杜绝的。比如,我在给期刊审稿时常常会找出文稿列的所有参考文献原文仔细阅读,逐个对照引用文献的内容与行为动机,直至我认为被引用指标是可用的。
与其他评价指标一样,当被引用成为一个强大的引导性评价指标,并且评价结果与利益紧密挂钩、成为分配资源的依据时,这个评价指标的本意就可能扭曲。社会科学科研管理部门在使用这些评价指标的时候需要非常慎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通过完善学术制度与评价机制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的融合是文献计量评价,计量指标依然是建立在同行评议基础之上。实际上,同行评议在文献计量指标形成过程中已经在发挥作用,只不过表现形式一种是定量的、一种是定性的。但在我国人文学科领域的有些成果评奖活动中,同行评议专家根本不看发表期刊或被引次数,只看成果本身。
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文献计量评价同样重要,可以给专家同行评议提供客观全面的参考信息。现在学术信息呈海量化、学科交叉趋势明显,领域专家的大脑里所存的专业信息还是有限的,特别是那些面向“问题”的跨学科研究成果,更需要客观数据的参考支持。
同行专家是贯穿始终的评价主体,在学术评价中应有学术责任感与学术良知,这样才可能保证在间接指标的形成和主观指标的发挥过程中不会有太大的偏差。
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
国外学术评价主要评价社会科学成果的社会价值,如美国评价人文社科成果是将其公布出来让选民参与评价,通过各种方式影响社会公众和政府决策部门。我国在这一层面还比较脆弱,大力倡导社会科学成果 “社会化”已经成为一项迫切任务。
科学评价指标具有强大的引导功能。设置指标的时候,必须明确该指标要达到什么目的。比如成果“被引”指标,会引导学者将自己的学术成果传播最大化,被数据库收录或放在博客上,这样可以更多地被阅读、转载,使更多学界同行接触、了解这一成果,从而引用。
在专家遴选方面,不仅要有国内专家,也应有国际专家。人文社会科学的学者要理性面对国际化趋势,善于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比如通过出英文版期刊吸收国外优质稿源、向优秀的英文期刊投稿等形式,来实践贯彻我国社会科学“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学术评价体系的构建,不仅要有科学的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还需要完善的评价机制,这是制度保障。在学术环境与评价制度尚待健全的情况下,一旦评价结果与利益分配过度挂钩,必然会扭曲学术生态。社会科学学术成果的价值形成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干扰因素很多,价值判断周期较长,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影响。
我们应清醒认识到,每一个评价主体都是相对的,每一个评价结果都是功能有限的,以一颗平常心对待各类型评价体系,尽量不以局部的评价不公而影响到整个学术成果的产生规律。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产生与交流,本应是一个感受愉悦与成就责任的过程,当前的各种评价活动只是为了促进我们现在的科研工作,唯有社会与历史才是最终的评价主体。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计量与科学评价研究中心)